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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因为爱情,不会轻易悲伤……”,这是歌词里唱的。现实中凤冈县一男子因“网恋”坠入爱河被“好友”骗得不轻,被告人王某用微信注册账号假扮她人与被害人林某谈恋爱,5个月时间内,王某利用各种理由骗取林某合计超过5万元,小编带您去看一看:
案发后,王某全额退还林某5万余元。
来源:凤冈法院
审核:赵映、金晶 编辑:沈重阳
因为爱情?
【经依法审理查明】
2020年12月30日,凤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。
欺骗他人,不但道德上受到谴责,而且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。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,一部分人在社交平台上“网恋”,而对于有的人来说,缺少经验,再加上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,很容易真情实感的深陷其中。犯罪分子就是利用网友的情感需求从而进行诈骗。网恋需谨慎,各位网友应提高防范意识,在网络当中涉及到对方提出金钱的要求,应提高警惕性,谨防网络诈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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